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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单位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网 发布时间: 2024-07-21 10:27 点击:
哪些单位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网
国家对排污许可证分别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
(1)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或者对境  的影响程度较大的排污单位。
(2)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   影响程度较小的排污单位。
(3)实行排污登记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  程度很小的排污单位。实行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
先办证后试营运,然后才能验收,要是没有证书就进行调试设备,将会按照无证排污处罚。排污许可申请,要按照《固定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确定企业行业类别,按照排污许可规范开展。
排污许可法律规定: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依法依规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而未取得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排污许可分类管理:
(一)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或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大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
(二)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都较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
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都很小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填报排污登记表,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实行排污许可单位范围:
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未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暂不需申请排污许可证。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范围、实施步骤和管理类别名录,请参考《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
申请排污许可证的数量:
排污单位有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场所排放污染物的,应按照生产经营场所分别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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