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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体系认证,某地5万元奖励新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 发布时间: 2023-08-22 13:44 点击:
知识产权体系认证,某地5万元奖励新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
④对新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给予5万元奖励,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完成复审的,再给予2万元奖励。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的专利奖项(含专利奖、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优秀专利发明人奖)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通过PCT、巴黎公约申请国际发明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的企业,奖励20万元。
 
关于印发《都昌县口腔产业专项优惠政策》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我县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区域特点等比较优势,加大口腔产业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抱团集群发展,进一步擦亮做实“中国牙都”口腔品牌。依据《都昌县关于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暂行)》有关规定,结合口腔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以下专项优惠政策。
一、企业落户
1.落户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奖励。对新落户的口腔产业项目,达到合同约定,并在2年内建成投产,按照审定的项目设备投资额,以完成安装、投产运营为节点,分两次进行奖补。设备奖补标准为4%,其中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奖补标准为8%;进口设备奖补,根据投资规模、产业质态、设备先进性,在同类产业奖补标准基础上再提高2%。厂房等建筑工程投资按照上缴税收(建安税除外)当年地方贡献30%标准进行奖补。〔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商务局、县口腔产业推进办〕
2.企业标准厂房租用优惠。(1)租用厂房按年纳税额300元/㎡进行控制。原则上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下的口腔项目进政府建设的标准厂房,给予3个月免租装修期。原则上要求入驻新建标准厂房的企业,年纳税额不得低于300元/平方米,房租按建筑面积每月10元/平方米收取。①年纳税400-500元/平方米的,按每月5元/平方米予以奖励;年纳税500元/平方米以上的,按每月10元/平方米予以奖励。②年纳税200-300元/平方米的,按每月加收房租5元/平方米(即每月15元/平方米);年纳税100-200元/平方米的,按每月加收房租10元/平方米(即每月20元/平方米);年纳税低于100元/平方米的,按每月加收房租20元/平方米(即每月30元/平方米)。③原有标准厂房按照2019年3月6日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工业园区发展专题调度会议纪要》执行。(2)补贴无尘车间装修费。新增项目生产实际使用的十万级(含)以上无尘车间装修费,按照装修费30%进行奖励,扶持上限为700元/平方米。〔牵头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3.优先保障项目落户。对符合供地要求项目,在县工业园区内优先供地;对需租用政府标准厂房项目,优先提供县智慧科创园和在建的生物科技产业园内厂房。同时高标准规划建设都昌口腔产业园,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根据需求量身定制标准厂房。〔牵头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国控集团、县口腔产业推进办〕
二、基金融资
4.给予企业产业引导基金扶持。凡符合口腔产业发展方向、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项目,可给予产业引导基金扶持,原则上对单个项目扶持资金累计不得超过基金总规模的10%,占被投资企业的股份比例不超过30%,且不得成为企业第一大股东。重特大项目可以“一事一议”。〔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金融事业发展中心、县工信局、国控集团、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5.设立口腔产业专项基金。积极鼓励政府平台公司参与投资,组建专业队伍,制定资金管理认定使用办法,用于扶持我县口腔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金融事业发展中心、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国控集团、县口腔产业推进办〕
6.降低企业融资成本。(1)加大贷款投放力度。争取央行再贷款政策及省市信贷规模,推进LPR加基点的贷款利率定价模式,引导银行持续保持3%-5%的低利率水平让利企业。发挥“金融专家服务团”作用,清理不必要的“通道”“过桥”环节。(2)加大质押担保力度。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版权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34号)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银保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方案(2021—2023年)》(国知发运字〔2021〕17号)规定,鼓励银行利用企业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各类知识产权质押。推进应收账款、未来收益权等新型信贷质押模式,拓展不动产及动产抵押范围。(3)扩大政策类信贷规模。①“财园信贷通”,取消企业贷前审计,由协调领导小组审核推荐,给予小微企业500万元以内、中型企业1000万元以内无抵押、低利率的流动资金贷款。②“工融通”,经县工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口腔产业推进办推荐,给予企业无抵押、低利率1000万元以内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以上两种贷款须由市融资担保公司担保、各合作银行独立受理,市融资担保公司在贷款已批复及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实行“见贷即保”服务模式。〔牵头单位:县金融事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人民银行都昌支行、市银保监分局都昌监管组〕
三、外资外贸
7.实体类利用外资奖励。对实体类外资项目,按当年度实际现汇进资每10万美元奖励2.5万元人民币标准扶持。〔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8.支持口腔产业企业外出参展。企业参加口腔行业国内四大展会,给予参展企业每个展会1万元参展补贴;企业参加境外展会,给予参展企业每个展会1.5万元参展补贴。〔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口腔产业推进办〕
四、创新创优
9.支持企业创新能力提升。(1)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其他研发平台的,每个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且实体运行的产业研究院,给予10万元奖励。被评为省级以上优秀新产品、新技术的,每个奖励10万元。对当年通过国家级、省级、市级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的,每个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对新登记的省科技成果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每家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列入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企业,在省补基础上一次性给予30%的配套奖励。对列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库建设的,按照技术设备投入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200万元。(3)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4)国家认定的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单项冠军产品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凡工业企业当年度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认定为省级“小巨人”企业、省级单项冠军企业,根据上级奖补资金,按就高不就低原则,给予1:1配套一次性奖补。(5)大力支持口腔产业科技研发,安排县科技创新奖金支持口腔产业技术研发,每年推选口腔产业科研项目给予支持。对重大口腔产业科技成果引进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支持。〔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10.支持企业创优发展。(1)支持企业标准化。对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市地方标准(含团体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参与制(修)订上述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每通过采标验收1个奖励1万元,每个企业累计不超过5万元。对获批(或承担)国家级、省级标准化奖项(或试点示范、科研项目)的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补。对获企业标准“领跑者”或“对标达标”活动表彰的,给予5万元奖励。对内外贸产品获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促进联盟“同线同标同质”证书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承担全国、江西省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或工作组工作的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60万元、30万元。(2)支持企业创建品牌。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首次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地理标志集体或证明商标的给予5万元奖励;对在申请国家地理标志过程中积极参与的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对新注册成功马德里国际商标的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成员国在10个以上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获、复审江西省名牌产品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3万元。对获得中国质量奖、井冈(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县长质量奖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3)支持企业强化知识产权。①对企业(第一专利权人)新增授权的高价值发明专利或本辖区内密集性产业的发明专利每项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②对经九江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评定的高价值专利组合项目,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奖励;对经本县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评定的高价值专利升级培育项目,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万元奖励。③对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质押登记的发明专利(商标),每件给予奖励1万元奖励;支持中小微企业以专利权或商标权出质直接或间接质押贷款,对其质押贷款产生的利息给予不超过30%贴息补助,每家企业年度内享受贴息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产生的评估、保险、担保等有关费用予以补贴,按实际支出额60%给予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④对新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给予5万元奖励,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完成复审的,再给予2万元奖励。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的专利奖项(含专利奖、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优秀专利发明人奖)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通过PCT、巴黎公约申请国际发明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的企业,奖励20万元。⑤对经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专利转移转化(出让、受让、许可、被许可),每件给予500元奖励;对代理本县口腔产业发明专利首年度申请量累计达到50件且授权累计达到10件以上的专利代理机构,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服务能力提升一次性奖励;对代理本县口腔产业发明专利并授权每年累计达到20件以上的专利代理机构,给予优质服务奖励5万元;对服务机构代理本县专利转移转化数量累计达80件以上的,给予2万元奖励。⑥对新获得知识产权专师初级、中级、高级职称的,且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分别给予2000元、5000元、1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参加专利保险的企业及个人,按照实际缴纳保费的60%给予资助,当年资助总额不超过1万元。⑦对经本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评定的发明专利、PCT专利成果转化运用项目,取得实际经济效益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奖励。⑧对搭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数据平台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园区的,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奖励。⑨对专利导航项目经本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备案并认定后,给予实际费用发生的50%的一次性补助,金额每项不超过10万元。〔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金融事业发展中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11.加强口腔科技型企业孵化培育。(1)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对口腔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给予5万元的“科技创新券”,对于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2)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对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奖励1万元。(3)培育高成长性企业。对新获批高成长性企业,根据上级奖补资金,按就高不就低原则,给予1:1配套一次性奖补。(4)鼓励科技创新孵育载体建设。对新获批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和5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2.促进口腔产业数字化发展。(1)推动口腔产业数字化。充分利用电子信息、3D打印、VR、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数字信息技术,拓宽应用场景,加速口腔产业数字化转型。撬动民营资本投入,推动口腔产业数字化快速发展。(2)设立融合示范奖。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口腔两化融合类应用示范企业、标杆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网信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文广新旅局〕
五、股改上市
13.支持企业股改上市。对在京沪深股市及美国、香港等海外、境外上市的企业,报会后奖励200万元,成功上市后再奖励500万元。对在新三板基础层挂牌的企业,成功挂牌后给予100万元奖励;企业在基础层挂牌后转到创新层的,再给予50万元奖励;企业直接挂牌新三板创新层的,给予180万元奖励。凡具备上市条件的口创企业将上市主体迁址都昌,县政府主导的产业基金原则上可以跟投不低于10%(固定资产投资或不低于上一轮市场估值融资的股权投资),按投资协议的约定退出。对在省股权交易中心价值板挂牌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企业通过产权交易平台转让股权融资或募集融资且投资我县的,按照实际融资额的6‰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上市企业募集资金并在我县投资达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牵头单位:县金融事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国控集团、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六、人才保障
14.加强人才引进。(1)高精尖人才。对全职新引进研究方向为产业发展急需紧缺领域或“卡脖子”技术攻坚方向、技术成果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在本学科领域或产业界具有较高国际影响力和公认度的国家级杰出及以上人才(团队),经县工信局推荐,提交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研究给予综合支持。(2)急需紧缺人才。对企业全职新引进的能带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革新,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地市级领军及以上人才,经县工信局推荐,提交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三年内每年给予不低于20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3)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创业。对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来县创办高新技术企业达到规模以上的,经认定后分三年给予500-1000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对企业新引进掌握国际领先技术、生成重大项目并带动产业集群发展的领军人才及团队,可以“特事特办、一人一策”。(4)生活补贴。对企业和社会组织全职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或“双一流”本科生),三年内每人每月分别给予3000元、1500元生活补贴。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全职新引进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下同)、专科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下同),三年内每人每月分别给予1000元、500元生活补贴。对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全职新引进或新取得正高职称(特级技师)、副高职称(高级技师)、中级职称(技师)人才,三年内每人每月分别给予1000元、500元、300元生活补贴。(5)人才落户。对首次将户口迁移至都昌(含集体户口,不包括在校生)的45周岁以下、中专(含技工院校毕业生,下同)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凭当年在我县缴纳社保满6个月和落户凭证,三年内每人每年给予2000元落户补贴。(6)安家费。对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全职新引进的在都昌工作一年及以上的国际级顶尖人才、国家级杰出人才、省部级领军人才、省部级杰出人才、地市级领军人才、地市级杰出人才、地市级储备人才、专科生和中专生,在都昌购买首套住房的,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30万元、20万元、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安家费。(7)安居计划。地市级领军及以上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时间和账户余额倍数限制,贷款额度上浮20%。对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全职新引进的在都昌无住房且未享受公租房、人才公寓和安家费的博士、硕士(或“双一流”本科生)、本科生、专科生,三年内每人每月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租房补贴。(8)成长激励机制。对新入选省级及以上重大人才工程、新获得契合人才主题的省级及以上重大奖项的人才,按上级支持资金50%给予配套。对新获批的市级及以上重要人才平台,按上级支持资金50%给予配套。(9)柔性引才。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年薪工资、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形式聘用或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对柔性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柔性引进的在我县企事业单位担任顾问或特聘专家等职务,为企业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成果产业化提供智力支持,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合作协议,每年在县累计工作时间2个月以上的高层次人才依据人才类别,参照享受专家项目立项、成果奖励、住房补贴、高层次人才体检等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口腔产业推进办〕
15.建立口腔人才培养机制。加大对都昌中专口腔专业扶持力度,深化产教融合。对当年在本县内参加高考、录取并就读全日制高等院校(含独立院校、民办高校、高职院校)口腔医学类专业的都昌籍家庭经济困难考生,按每生5000元一次性发放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国控集团、县口腔产业推进办〕
16.支持口腔总部经济发展。对口腔连锁控股的企业(有三家以上门店或年营收超过3000万)把总公司(总部) 迁设到都昌的企业,给予开办企业、人才引进、购房租房等资金支持,鼓励口腔企业参与口腔产业园建设运营。〔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国控集团、县口腔产业推进办,各乡镇〕
七、销售推广
17.口腔服务终端销售推广。对入驻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进入协会平台集采销售渠道,在终端销售单位优先推广。〔牵头单位:县口腔产业推进办;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国控集团〕
八、政务服务
18.优化企业落户政务服务。(1)政务审批帮代办。企业开办、涉企项目建设等政务服务事项,由专职机构人员和“红色政务+邮政代办”等帮办代办队伍免费提供服务。推行“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承诺兑现”惠企政策。(2)提升审批效率。对符合创办口腔机构的企业和法人,进一步简化审批和备案手续,实行预约服务、缩短办理时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支持口腔医疗机构发展。〔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优化营商环境管理中心、县口腔产业推进办〕
19.“首次不罚”包容监管。落实“首违不罚”和“轻微不罚”清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容错机制。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要求实施检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除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等领域,以及投诉举报、突发事件等需要立即开展依法检查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超出年度检查计划进入企业进行检查。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执行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容错机制。对非主观故意、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口腔产业项目实行柔性监管。对新业态新领域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委、各相关执法职能部门〕
九、附则
20.本文件中所称企业、项目是指在本县新落户的口腔产业生态链相关企业和项目。
21.相关奖励资金和政策的兑现,由县口腔产业推进办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如企业同时符合多项补贴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只享受一项,不给予重复补贴,且原则上不得超过企业所缴纳地方贡献总额。
22.本文件具体由县商务局负责解释,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3.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暂行期为一年。
贯标认证,知产贯标认证,GBT29490认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0认证,GBT33251认证,贯标认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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